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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类快播案的辩护心得(中国律师2016年第六期)
2022年7月28日

  法律属社会学科,本身是杂家。我的老师宋振江律师是学哲学出身,因此做律师眼界开阔、思维方式与众不同。我学中国哲学史、攻王阳明、悟道循理,法律算是业务爱好。师徒传承,谈的不是法律,是人情、是规矩、是法律之上的理。如何办案,我们有自己的风格,算是一派。本文借一个案子、聊聊辩护心得。

我代理的这个案子和“快播”案值很像,互联网犯罪、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主犯小李开了一个黄色网站,用户上传淫秽物品供其他用户下载,他从中嫌取广告费、会员费。但网盘总被黑客攻击,于是他在一个QQ群里找到我的当事人小王,寻求帮助。小王法律意识淡薄,经不住央求,就帮小李在国外租凭了服务器,并网盘程序和数据迁移过去。后来,小李案发,小王归案。

  公诉人问:“快手明知有用户利用软件观看传播淫秽视频,为什么不转型?”辩护人答:“公诉人一直在很激动地问快播为啥不会转型?这个与常识相悖。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是没有标签的,没有良性和恶性的。我们手机天天都能收到诈骗信息,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这个问题本身不恰当,开放性问题,与构成要件也没有关联性。辩护人用类比和反问回答。不甚高明,而且情绪过于激动。

  我的老师开庭有宗师风范,雍容淡定、娓娓道来,心态平和、情绪自然流露。开庭就是和风细雨讲道理,语言风格就是唠家常,庭上说的和庭下说的区别不大。句句都是大白话,但句句有法律依据,有证据支撑。

  以功夫服人,还是以技巧胜人

  河北有一个形意拳大师叫李存义,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李存义讲:我与人比武从不论输赢,但求能以实实在在的功夫服人,使人折服。

“快播”案辩护人驳的多、立的少、正论不突出;用的类比多、反问多,还多少有点调侃公诉人的意味,这都是起反作用的。口舌之急,赢在机智,却经不起琢磨。

  法律之上的“理”

儒家的思想是情理合一,法律无非也是讲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