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争议解决是浩博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一,浩博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的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资本市场、投融资、股权设计、房地产、公司清算与重整、知识产权、国内外贸易等多种业务领域。

  浩博律师在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湖北、江苏、福建、云南、广东、海南等地高、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和涉外经济案件,其中,多名律师被评为仲裁员。浩博律师具备宏观的格局和视野,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尽职尽责,取得了无数骄人成绩,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先后于2007年5月、2009年6月、2010年8月,独家主办、承办了三届“燕赵法律讲坛”,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贺卫方教授等人来邯讲学,开我省律师所承办大型法律学术活动之先河。


  业务范围

  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

  侵权纠纷案件的代理;

  房地产案件、资本市场的代理;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代理;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代理;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代理;

  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代理;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撤销案件;

  公司设立、分立、合并、改制、重组等;

  公司章程以及各类内部制度的制定;

  股权转让、股权收购、股权治理、股权结构设计;

  公司解散、清算、破产管理;

  与公司有关的诉讼和仲裁。


  代表业绩

  全国首例巨额路产侵权赔偿案;

  全国首例利用境外(香港)刊物侵害名誉权案;邯郸气象局诉八一寻呼台科技成果侵权案;

  美国大唐工业公司与香港资源科技集团和四川航天工业公司仲裁案;

  代理的“秸秆放倒证”案件,入选了2007年中国法治蓝皮书“十大舆论监督案件”;

  担任处置金世纪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案领导小组成员;

  受政府指派,担任某银行天铁支行(渤钢集团)破产债权申报首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