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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博月刊 | 纪念江老特刊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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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是江平先生永远离开我们的第九天,也是他老人家的诞辰纪念日。斯人已逝,精神永存。刊发本文,缅怀江老,追思他老人家对律师的厚爱和期望,意在激励和鞭策同仁们继承江老遗志,做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器和铺路石。

  此文收录在《江平先生法学思想论述——九十华诞祝贺文集》中。江老在2020年10月为宋振江的著作《律师哲思录》作序时,对这篇文章予以充分肯定:“宋振江律师在我九十岁时生日的《祝贺文集》中有一篇短文《江平老师「律师哲人气质」观的思考》中写到:‘律师的职业精神是什么?是质疑、批判!之所以律师需要哲人气质,因为哲学的精神就是批判。批判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律师怀疑的态度和批判的精神是贯穿执业始终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也可以说是对我“哲人气质”的最好解释。”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有40年,队伍人数多达67.7万人,如此庞大的执业群体应当觉醒主体意识,回归初心使命,构建行业文化。江老高瞻远瞩,20多年前就对律师行业的主体意识进行思考。他老人家高屋建瓴地倡导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的气质,律师绝对不是蝇营狗苟之辈,应该有高站位、大格局,从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层面来定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使命!

江平老师「律师哲人气质」观的思考

——宋振江

  江平先生倡导律师应当具有哲人气质,是因为他认为,律师肩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这绝不是仅仅具备法学理论就能胜任的。所以在他看来,哲人气质也是律师修养范畴中的重要内容。律师应当在具备文、史·哲、法学等各科的学养的基础之上,还要修身养性,完善人格,升华境界。

  斯言美矣!律师是应法律制度设计而生的平衡重,其职业使命重大,学养综合内涵丰富,集哲人气质、社会道义、法律智慧、政治谋略、文化艺术、商业经营于一体。可见,律师绝不仅是一个具有法学理论就能胜任的职业。其职业修养乃律师之必修课。通过修养,使其培养高尚的质量和达观的处事态度。如此境界之执业观,是受宇宙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而使这三观与律师执业观统一起来,必然要有一个修炼的过程。修炼是动静结合、知行合一的实践过程。所谓静,是文、史、哲、法学等各科的学养,及其深人的思考。所谓动,是指在专业实践活动中经验的积累和感性的体验,从而实现理性的飞跃、思想的觉悟和境界的升华。

  我感觉,从江平先生关于倡导律师应有哲人气质的言论中,可以解读其主要内涵有三:其一,律师应属哲人的范畴。由于哲学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人类思维运动的总规律,是科学之科学。因此,其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视角是独特而超然的。这是哲人的基本思维模式,也是全面客观的认识方法论。江平先生倡导的正是律师应具备哲学素养。换言之,要求其具备超然的认识能力和胸襟,而不是要求其成为哲学家。其二,东西方律师文化存在差异。因为从历史上看西方律师多由神职人员来担任,手握正义之剑,具有崇高的信仰,律师的尊崇地位也与生俱来,这源于西方神学宗教文化。而我们中国律师中师字仅代表了一种社会上受人尊崇的职业。「天地君亲师」,传统文化把对「师」的感情和尊重放到亲情层面之下。西方对律师的尊重源于他们的法文化,是一种超出感性的理性存在。而我们对律师的尊重则是感性的,从历史文化上看,在强调修身治平的社会责任、政治属性,和学而优则仕时·天然缺乏神圣感和超然性。其三,律师与商人的哲人气质是江平老师「律师哲人气质」观的思考对立的。律师为匡扶正义而存在,这是其本质属性。江平先生一贯倡导律师应当有政治抱负,即律师应当有政治家的胸怀与谋略,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和担当。而商人则把营利性作为其本质属性。正确处理「义」和「利」二者的关系,是律师的基本职业修养。

  职业精神是一个行业的灵魂。职业是火,而其灵魂则是光和热。律师的职业精神是什么?是质疑,批判!之所以律师需要哲人气质。因为哲学的精神就是批判。批判既是其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律师怀疑的态度和批判的精神是贯穿执业始终的。可见这是由律师的行业性质决定的。哲学的精神与律师职业精神的一致性,批判作为其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决定了批判精神是律师职业的灵魂。哲人气质是律师精神的基本内涵和外在表现。没有哲人氣質的律师等于无光之火。

  律师是因趋义性设立、趋利性生存的矛盾统一体,既有追求公平正义的使命,又有谋取经济利益的商业属性,稍微走偏一点就成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人。律师行走在君子与小人的中间。青年律师初出茅庐,「三观」及执业观正在形成时期,容易迷失,甚至走偏·因此,青年律师的修养,尤为重要。由此可见江平先生对中国律师提出哲人气质的倡导,甚至呐喊是极具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

  江平先生作为学贯中西的法学界泰斗之一。他高屋建瓴地倡导律师应有超凡脱俗的哲人气质、忧国忧民的政治担当与抱负。这不仅对律师个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更为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和道路。只有把江平先生的殷切希望作为律师执业的根本遵循,培养律师的哲人气质,才不会辜负他对律师的一份重托与信任。

撰文:宋振江

编辑: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