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楡林头人
律师行业服务应是有“辩”无类。犹如孔子的“有教无类”。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要给他们有个定位,区别对待。
我们遇见的当事人良莠不齐,形形色色。有人说律师分君子律师、小人律师、歹人律师。我们面对的当事人也是分三六九等,有君子、小人和歹人之分的。我们这里说的小人,不做贬义解释。是相对君子而言的。
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君子一般有无私无畏等思想境界。品格高贵,可以为国牺牲,可以殉道。小人一般都是俗人。大部分人还是俗人。对思想境界和情操不能有太高的要求。一句话,大多为稻粱谋。小人和歹人不一样。歹人情操低下,损人利己,甚至犯奸坐科。就是老百姓说的“坏心眼”的,心理阴暗。甚至是社会渣子那样的。
对有些当事人,经过一定的服务了解后,谈话可以深入点儿,放开点儿;对有些当事人就得拿捏点儿,甚至还要防着点儿。一旦生变,他们有可能把律师“咬”进去。
把每个案件都做成精品,那是不可能的。这也跟当事人的素质有关。他们对律师行业不理解。就像张某案一样,总是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他这个案子完全可以做的更好。但是这个当事人及他们的家属不行。境界达不到。绝对不是那种即使把牢底坐穿也要换一身清白的人。他只是说让我少蹲两年,早点出来就行。
还有的当事人想赢这场官司。会隐瞒一些情况,趋利避害。不全面提供案件的相关材料或者重要证据。因为这些往往都是对他们不利的。但是,对方当事人会把这些像炸弹一样在庭上抛过来。这很不利于律师做好全面的应战准备。刚刚开庭的一个行政诉案件,从实体上看,工商局注册登记百分之百没有问题。是非清楚。开庭才知道,对方还有对他不利的证据。本来是黑白分明的案子,现在变成一个说黑不黑,说白不白的灰色案子。难度增加。和律师接案时掌握的情况截然不同。
黑白分明的案件不用做什么投入,现在不同了。对于灰色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大了。你不做工作,对方也要做工作,那么法院屁股就可以坐歪一点,就有可能在“本院认为”上给说的偏一点。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应及时向当事人指出和原来的情况为什么不同。
因此,我们在在接谈当事人时,一定要向他们讲清楚。我是基于你现在的证据,作出的一个基本的判断和预测。如果今后发生什么变化(缺失或隐瞒重要证据),难度就增加了,不容易处理。
上述是“黑白”案件转化为“灰色”案件。这样的当事人心怀不坦荡。有点儿奸商味道。拿着做买卖那一套来对待律师了。什么事不给律师说清楚。总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讲,不利的东西不讲。非到开庭的时,让对方把一些不利的证据摆在我们律师面前,给律师个突然袭击。这就跟打仗一样,我们长驱直入,孤军深入。以为前面的敌情已经掌握,必胜无疑。结果侦查情报和现实情况不一样。侦查时,对方是一个排,一个连,实际上是一个团。这实力怎么给对方比。认为可以的证据,让对方的反证据一下就否了。他们反过来埋怨律师。不说自己当初给律师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全面。所以,对当事人分门别类的区别对待特别重要。
对于想急于知道案件结果的当事人,不能轻易回复他。尤其接案之初,光听当事人一家之言,没有全面了解案情。不能轻易说结果。要等他们办了委托手续,才能全面的了解你的情况。像去医院看病一样,挂了号才能给病人诊断、检查,最后出结果。还没有挂号的,就问结果。各种检验结果没有出来,我们怎么判断你是什么病。我又不是相面的,看脸知道你是什么病。那是不可能。种种理由都能给他们解释的。
昨天有个有关职业病要求赔偿的问题。问能赔偿多少钱?我们的律师告诉他,十来万吧!他一听很不高兴。十来万肯定没有问题,甚至二三十万也打不住。这也他早就预见的,闹也得闹出三四十万来,还找律师干嘛。怎么能这样说呢?首先告诉他,我们律师说出来的话都得有依据,不能乱说。现在你的情况还不到能谈整个诉讼标的的时候,好多东西没有办法算。比如骨髓炎到底是怎么回事造成的?现在需不需要治疗?后续费用还需多少?会不会复发?伤残鉴定还在复检中,还没有出结果。还有就是误工费,究竟误工多久,现在都不确定。不能核算具体数目。有的是分阶段来实现的,有的是一次性实现的,有的是附带条件的等一系列问题。得给他讲清楚。给他来个“云”谈话。他一听,也是,这怎么能回答呢?而且显得你预测了很多事。律师不能过早的交代案件的结局。
能否与当事人共谋、策划诉讼方案?也要看当事人的境界,君子一样的当事人就可以。当然,我们和当事人接触的时间很短。没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一时很难判断。所以,保守一点,宁右勿左。不要冒进。不要过高的估计当事人的操守和品质。
当事人一般是不能参与案件策划的。当事人把大概的理由和想达到的目标以及对时机有没有要求等告诉律师。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提交的材料做好大致方案,让当事人来决策。否则,律师充其量是一个给他出主意,启发他的人。还能对律师尊重吗?
与当事人共谋一般会出现案件泄密的大问题。香肠吃着好吃,但是制作的过程不能看,看了就不想吃了。有些诉讼的制作过程也是如此。不是个阳光工程,不足与外人道。案件涉及的私人关系,被当事人知道的一清二楚。结果案子还没有接呢,或者接了案子,官司还没有打呢,当事人已经抓住你的短处了。等官司一完,找你退钱吧。
还有就一起吃饭,当事人要法官电话,越过律师直接找。当然,有素质的法官不会直接给当事人打交道。真有那没有素质的法官,越过你。还有的当事人给你录音。所以,不能给他们说那么多。让他知道我们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走。其它的事他们真没有必要知道。好多律师爱炫耀这些。这是很麻烦的。这是千万要注意的。
跟当事人的话不能多了,更不能把你的老底儿全抖出去。让他知道你有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不能让他知道很具体。尤其这小城市。有点儿事都就知道了。让他们省省心,知道结果就行了。对到处打听非要知道的当事人要留个心眼儿。这种事不能说个个都会发生,但有一个你就追悔无及。
年轻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在很多方面都会表现出一种不成熟,给人以不信任感。使其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产生很多障碍。如:言行举止、气质、业务素质等方面。当事人一接触,他就能判断你这个律师行不行。昨天,我派一位实习律师接待了一个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这个当事人对这位实习律师就很不满意。感觉这个律师很幼稚,还没有他成熟呢,由他去谈判,行不行?该律师可能在他面前表现出了对业务的不专业。一句话,就是新兵。这个是年轻律师的一个大忌。所以,就提倡你们起码在着装上来改变。
对有些新律师的着装我不很满意。有的着装宽松、随意,给人感觉浮、不稳当;有的着装就是幼稚。正装对你们来说,比对我要重要。老律师的成熟、稳重及丰富的内涵足以掩盖着装的不足。好多案子让我一谈就能谈妥,该走的也不走了。你们要是谈,谈一个跑一个,该留的也留不住。必须要把那种内在的城府让人家感觉出来。让人家看你像一座山,稳如泰山嘛!给人以震撼的感觉。就像拜佛一样。一句话也不说,人们照样信她,拜她。
学律师,首先学外表。我们不可能像佛那样富态。但是从服装上得找补回来。年轻律师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出那种少年老成来。学律师得学像了。
说话要沉稳,语速要慢。年轻律师总是急于和当事人多说话。甚至想显摆一下自己。潜意识里光怕别人瞧不起,光怕别人说咱年轻,说咱不懂,是个实习的。其实真的话不在多。此时一定要想好说什么?按规矩说话。依什么法?是什么果。观点1、2、3,这样才像一个律师在说话。
除了服装、语速和谈话内容上,还有一个培养内在的成熟气质。像我们一些成熟的律师,服装也好,语速也好,即使不怎么讲究,他们也不会觉得我们不成熟。因为已经具有那种沉稳的气质了。你们年轻律师不行,一定从这方面来弥补,装也得装的像一点。
对长篇大论的当事人如何制止、打断。这是个具体的、微观的问题。要让当事人知道律师时间是很宝贵的。咨询都要收费的,我很忙。要给当事人这种感觉。话说的越少,越显得沉稳老练。反过来,对你也就尊重了。年轻人,言多必失。不要他们问什么就说什么。更不能肚子里藏不住话,光想给当事人倾诉,婆婆妈妈的。
对待长篇大论的当事人,不能一概不听,否则不知道他是不是长篇大论。但是一听就发现,包子馅太厚,跟城墙一样。这还有完吗?感觉他在给你铺天盖地的“云谈话”的时候,你就应该告诉他,你这样的谈话,容易把你的很有价值的一些要点都冲淡了,反到让我们忽视了,你也忽视了。这就跟一块儿糖放在水里了,一直兑水,糖就冲淡了。你别这样说。你先把你认为最有理的几条告诉我。比如他说,他先打我了。我们就接着问他:怎么打的?以问带答。这样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了。谈话的主动权要抓住。
等他讲完一条,接着问他第二条——证据是什么?或者他说对方违约了,那么就告诉他把合同拿来。这就开始说事了。如果他还是坚持说前因后果。你就给他说,咱先把这些谈完了,我听听你的官司能不能赢?能不能打?我们再分析你有没有谈这个过程的必要。他一听也觉得有道理。等这些都谈完了,他要再说其它的,完全可以告诉他,这个案情我们已经明白了,不用再说了。把这个主动权马上就引过来了。
我问什么你说什么,按照我们那种思维走。要循循善诱。
千万不要和当事人信马由缰的聊,律师不是心理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