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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江平:四大领域改革 律师大有作为(《律师文摘》年会发言
2013年3月28日

 白大杰

四大领域改革 律师大有作为

江 

  《律师文摘》今年年会的主题是“中国律师·百年兴衰”。那么我们律师百年兴衰现在又面临着一个关键的时期,至少这个国家的法制的兴旺和政法委员会有密切的关系。从现在来看,周/永/康下台了,孟/建/柱上来了,我觉得这一段时间表现了很大的不同。周/永/康在的时候,《法制日报》经常整版整版登他的讲话,政法委员会是非常强势的。

  现在孟/建/柱上来了很低调,不到处讲话,也不过分宣扬,至少这是一个好苗头。尤其是政法委员会提出来今年改革的四点,我还是深有感触。一个是劳教制度的改革,一个是上访制度的改革,一个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一个是司法制度的改革。我觉得这四个方面的改革至少切中了群众关心的要点,也切中了我们律师所关心的要点。应该说这四个方面,恰恰是我们近些年来法制倒退暴露出来的最集中的问题。

  劳教的问题很明显。群众、学者一再提出来劳教制度要改革,但是在周/永/康的把持下,没有任何进展。那么现在提出要进行改革,这就很重要了。

  上访制度的改革也很明显。前些年我记得仍然在宣传浙江的枫桥经验,就是矛盾不要出镇,不出县,那就是禁止上访。对上访采取了极力压制的办法。

  户籍制度在这方面也是表现得很明显。因为在10年前左右我们就提出了有关户籍制度的改革,但是到现在不仅没有前进,有些地方还有倒退。比如说北京现在对于外地律师采取了很大的歧视,这些都是很大的问题。

  至于司法体制的改革,应该说也是这些年来倒退很明显的一个领域。关于司法公正来代替司法独立,甚至用“三个至上”来代替《宪法》里面所规定的法院只服从法律,这些都是很明显的法制倒退的现象。

  我觉得抓这四个问题提出来改革应该说很不错,因为这四个问题都是和人权密切相关的。比如说劳动教养制度,重庆随便入人以罪的现象,或者像全国各地对在网上传播信息者居然也劳动教养,这不是很明显的侵犯人权吗?上访制度也是很明显侵犯人权的一个重要领域。《宪法》规定了人民有批评政府的自由,可以上访,没有说禁止上访的。所以像这些都是侵犯人权的现象。户籍制度也是很明显的,因为户籍制度违反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平等的最起码的要求。我想司法体制的改革也涉及到人权的根本问题。

  因此我觉得律师在这方面应该是大有可为。我们不仅应该参与这四个领域里面的改革,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促进这四个领域的人权的改善和完善。我想一个国家的法制固然要从上而下推动制度方面的根本改革,但是具体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里面。我想具体正义的体现,那是我们法制前进的基石。在这一点上,每个律师都参与了具体正义的实现。我们如果能够在这方面,一个基石、一个基石地完善,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前进,那么我想,我们的法制建设的光明前景就会很快到来。当然这只是理想,真正地说我们法制建设能不能够达到这个理想的地步,还要看根本的政治体制的完善。谢谢大家。

  江平:著名法学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