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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随感录
2013年3月27日

作者:楡林头人

  原来总是说在庭下准备好的庭审资料,庭辨时要脱稿。这次庭上发现脱稿后最突出的问题,是律师庭上应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的问题。(现在中央领导讲话都脱了稿了。律师靠嘴吃饭的更应该如此,口才是基本功,是饭碗,必须脱稿)。

  律师当庭发言时普遍存在语言组织能力差。语病太多。什么“这个”、“那个”的。当说“这个”、“那个”的时候,说明还正在组织语言阶段。不是那种反应敏捷,马上就能应对的,给人的感觉是张口结舌,理不直气不壮。在这个案子中,本来我们的证据就不多,大多都在侦查卷里。庭上举证时要拿起来就说,还这个、这个干什么?这些都是在下面已经深思熟虑想好的了。语言要干净利索:“我们的证据主要分三种或者说三类:第一类是辩护人所取的证人证言。要证明的问题是被告的供述是真实的,‘小金库’的存在也是共知的;第二类是一份证明,由于我们律师取证对方不配合,只能通过家属找到一些‘裸证’,严格的说它是一份证据线索,能证明在某地方有相关或者说是对被告有利的证据,虽然它还需要进一步调取核实,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调取了。(这样可避免公诉人质疑)。第三类是控方提取的证据,都在侦查卷里面,但是控方在举证的时候有意的不宣读对被告有利部分,现在我们把公诉人遗漏的、证人证言当中对被告有利部分向法庭举证”。

  第三类证据应当自己宣读,而不要让公诉人“接下往下念”,结果人家是专找不利的念。搞得辩方难堪。这不是找事吗?还不如干脆说:在那一部分第几页还有相关的内容如下……,宣读完了问公诉人卷里是否有这内容?庭上就好比打仗,有防人之心。你一枪我一炮的打。扔出手榴弹还站在那儿等人家那儿再扔回来,炸死不吭声了。还有就是没有走脑。把潜台词都说出来了。跟人家商量着来似的。这是个探讨的气氛嘛?这是个互相帮扶的气氛嘛?有那么和谐吗?那个庭有省纪检、市、县检察院的一帮人旁听助战,公诉人的语言充满了火药味,剑拔弩张的。更要慎言,不可授人以柄。

  不要纠缠枝节问题。例如某证人的年龄和上班的时间等那都不重要。完全没有必要深究,还会让人反感。证人何时参加工作的重要吗?刚参加工作什么事都参与的话就知道,就能做证;有的参加工作一辈子,没有让他参与这些事情他就不知道。为此让人家攻击一通不值。显得没有主攻方向,思维逻辑混乱。

  即兴发言是要语言组织能力的,这也有个锻炼和积累的过程。首先是心理素质。我认为有语病的人或者张口结舌的人本身就是心理素质本身不是很好,内心不够强大,还需修炼内功。否则不会这样吭哧吭哧半天说不出来的。再就是多锻炼。突然遇到一个问题马上就说,在对方说话的时候很短的时间内赶快组织。使语言条理化,庭上不容啰嗦,绕了半天没用的话,就会被法官制止。思路要清楚,说话要果断,不要结结巴巴的。还有就是职业性语言是要背会的,包括法庭的发言,有些格式化的东西要背会。

  语言组织能力的训练,除了比较强的文字功底外,还要归纳、演绎的逻辑能力要强。有的人语言倒是不少,就是太罗嗦,包子馅太厚,咬半天咬不到馅。这个问题出在逻辑思维能力差,归纳能力差。要把问题抽象出几条来,特别是质证阶段一定要“骨感”,只有“骨感”了才能看出线条(逻辑结构)来。啰嗦半天不得要领。让书记员也没有办法记录,不知道要说什么。逻辑关系递进在哪儿?就像这因为…所以;因为…所以一样。不知道因为什么,所以什么。这也是律师的基本功。可以说没有这样抽象能力,严格的说律师这行就没有办法干,办案也没有办法办,更何况出庭需要临场发挥。语言要丰富,还要有逻辑性。再一个就是对语言的洗练。有了逻辑,奔着目标走的时候,一定要把旁边的盆盆罐罐扔掉,直奔主题。

  在法庭发言分不同的阶段,质证阶段要简练到不能再简练,辩论阶段也是适当的展开,也不是漫无边际的说。

  即兴的语言,因为之前不能预见的,我们这次在庭上遇到这么一个公诉人,全程都是挑衅性的,攻击性的语言,一点儿正事没有,我们要是一个也不回击,也不行。那么就要我们即兴组织反击性,还要绵里藏针,不能太直白了,会显得没涵养。但是让谁也能听出来这是对他的反击,要拿捏准了。